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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质保金制度 护消费者权益

作者:一冠装饰 日期:2014-04-15

        在2014年“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前夕,3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时,在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牵头下,“上海住宅装修质量保证金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暨‘2+1’工程启动媒体发布会”正式举行。

 

        会议旨在通过成立质保金管委会,公示质保金企业和质保金专家组以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让广大消费者对质保金企业有新的认识和认知。另外,通过启动“2+1”工程,增强消费者的参与度和行业协会的监管度,真正做到“市民说好,才是好!”通过质保金企业的重新亮相和“2+1”工程的全面启动将服务保障和市场监管落到实处,同时,也是提高市场集中度的重要举措。

 

        早在2002年,家装行业就开始启动质保金制度,但最终没有成为一个有力的约束。近年来家装市场业务量的不断增大,“质保金”作为维护双方利益的保障,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市装协决意再次启用“质保金”,修订管理制度,完善理赔程序,组建专家评审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质保金”真正做成一个“金”字招牌,形成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利益的有效机制。

 

        上海装饰协会秘书长介绍,《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在3·15前已发布实施,将示范合同、服务标准和满意度测评问卷一起制作成册,签约后一并交给客户,从而形成“2+1”的标准形式:“2个标准(示范合同、服务标准)+1份问卷”;合同双方(企业、消费者)+第三方监督(行业协会)。

        “2+1”工程和质保金制度,既是市场监管和服务保障的有机结合,也是行业协会和家装企业自我加压的重要举措,更是优化消费环境、规范家装市场的必要保证。